2012-03-23 2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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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,中國文化的禍害 作者: 唐肆啼 2011-12-08 開放雜誌
● 編者按:對漢字的評價及中國文字改革問題,早在五四時代就有過相當熱烈的討論。經過中共政權推動簡體字與漢語拼音六十年,來到電腦時代又有不少的爭議。本文是一位熟悉現代中文的西方人,經過長期觀察與體驗提出的意見,認為應該以拼音代替漢字。
要點:
唐肆啼:「據研究,中國小孩學會看和寫字至少需要比英國小孩學英文多花一年時間。」
唐肆啼:「根據研究,跟歐美小孩比,學習漢字的孩子們的文化發展至少會被滯後一兩年,這個時間當然很寶貴,可以用於吸收更有用的學問。」
反駁:
這些所謂「據研究」哪裡來呢?不敢說作者弄虛作假,可能是抄襲其他人(多數是中國人)的說話,其他人又是抄襲其他人,最終可找到是早期的人奉承中共初期的主張,純粹信口開河。這種假大空現象屢見不鮮,例如虛構中國文盲率高。
實際的事實是:
漢字文化圈的文盲率是偏低的。
覺得別人的語言難,是很正常的。但中國人是自卑自賤,配合國家宣傳機器,大唱自己的語言難。
自己身邊小朋友,親朋戚友的小朋友,看不到有埋怨漢字難學,覺得英文難學就多得很。父母要不斷花費給學生補習英文。認為漢字難的人的確很多,均是成長後受社會言論影晌。
如要真實數據,可以統計一下英文補習班比中文補習班多幾多十百倍。
所有中國人(包括中港台)的教育制度都騰空大量時間來教學英文,從來沒聽過因此而不夠時間學中文。
英美中學和大學面對學生語文水準低落的問題,時有新聞報導。但他們一般沒有強迫學生花時間學其他語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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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3-24 11:02
兩個英文字
一個智商偏低的國家,以「知識份子」為首,必有「輕易入信於人」的集體思維殘障症,也就是英文說的 Gullibility。
Gullibility是現代心理學的一個專科,這種殘障的定義:「社會的智力殘障,令人輕易受擺佈唆擺而誤入歧途」( A failure of social intelligence in which a person is easily tricked or manipulated into an ill-advised course of action)。
Gullibility有一個很易混淆的同義詞: Credulity。這個字,淺一點, Credulous,指無大害的誤信,譬如:你告訴你八十歲的祖母,二○一二年世界末日了,她瞪大眼睛,想也不想,真的呀?然後即刻閉上眼睛唸佛。
如果你的行為,只到此為止,那麼那個老太婆,就是 Credulous。
但是閣下有點野心,不滿足於惡作劇,靈機一觸,向一百個老人家,三百個師奶、二百個「知識份子」宣講,向他們每人徵收一千元,告訴他們,逃避世界末日,反已一死,只要跟你登上獅子山,在懸崖上跳下去,就會得到永生。他們跟着你,都做了,這伙超級笨蛋,因 Credulous而引致愚昧的行動,而導致自我毀滅,這個程度,就是 Gullible。
Credulous只是肺炎,咳兩聲,還醫得好; Gullible的人,像肺癌,無可救藥,必死。
中文的狹窄,在這個地方顯現了: Credulous,中譯是「輕易信人」; Gullible,也是「輕易信人」。美國心理學家賈維進一步闡釋這兩個字的分別,在於程度: The gullible are the easiest to deceive。 Gullible的人,最容易欺騙,叫他們去集體吃糞,一起跳崖;但 Credulous的人,病情輕一點,他們只是「相信得快,但通常蠢得不是以『信言而起行』的程度」( A little too quick to believe something, but aren't stupid enough to act on it)。
西方的心理學,解釋了許多民族集體愚蠢的共業因由。英語國家三百年,由英美到澳洲、加拿大、紐西蘭,為什麼成為第三世界移民的首選?因為這些國家不會出現希特拉、史太林、波爾布特,雖然 IT時代,其下一代也天真地多痴肥,畢竟英文是一種思想的抗體,使用英文的知識份子,頭腦再簡單也有條底線。
(陶傑)
反駁:
陶傑先生要為這兩個英文字長篇大論,除了呃點稿費,又暴露了英文是一種極蠢鈍的語言。
這兩個字有什麼不同,不要說陶傑這類學別人語言的黃皮狗,就算是英美人自己也難搞清,要翻查詞典,又要心理學家大費唇舌解釋一番。又不能 credulible、gullibous,一切都要死學死記,不能自行運用,要等待社會醞釀出來。
漢語就不同,毋須等待有這詞出現,自由運用,不用解釋,人人明白,也不用增加詞典的負擔。輕易信人、極易信人、容易受騙、極易受欺、喜歡欺人、有意騙人、人善被人欺...,英語想表達以上的詞就要大費周章。
陶傑找英漢詞典發覺兩詞都是「輕易信人」就如獲至寶(洋奴版臭虫理論),又可以唱衰自己人。這只不過兩詞不是放在一起作比較,詞典編者不醒覺要分別罷了。陶傑謬論更可笑的是要特別造詞的英美沒有人是credulous/gullible?那麼credulous/gullible這兩詞何用?為何有這兩詞醞釀出來?
言下之意是毋須特別造詞的中國就有很多人是credulous/gullible?有的,就是陶傑這個支那人。不過為什麼此人又是捩橫折曲高手就不得而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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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3-30 23:37
「江湖人物」英譯
有人認為英語是萬能的,不如請他們英譯「江湖人物」。
還有:
行走江湖
流落江湖
江湖術士
人在江湖 身不由己
笑傲江湖
江湖告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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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3-30 23:41
「江湖」、「孝順」、「緣份」、「默契」
英語沒有這些詞,反映英語社會缺乏很多漢語社會有的基楚觀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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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3-31 22:05
不知有無人研究過「江湖」的意義。本人嘗試研究一下。
江湖,其實和社會是大致同義。社會是政府和法律控制到的,江湖則意義廣泛。江湖是有另類規矩在運行,有另類的經濟結構支持,是自然的,不是人為。不一是負面的,但有時單指黑社會而言,例如「江湖人物」(黑社會也有其內部規矩)。
例如「講義氣」是一種江湖規矩。那麼「講義氣」是否不及「講法治」?
「講法治」相當於一間公司債台高築才想辦法補救,一座大廈即將倒塌才去維修。「講義氣」是防患於未燃,向前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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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4-04 10:27
除了英語萬能論:
另外有種叫做假洋鬼子,自認番書仔,他們就會裝習慣用英語:
「不明什麼是緣份」,「默契嗎?好像我從小說話就沒有這樣說。」
亦有人不懂或裝不懂中文,所以不討論中文有關的問題。
也有很多人看見西洋和中國不同,就不假思索認為是中國人有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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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4-04 10:39
語言代表文化,該文化在某方面較豐富,詞匯就會反映出來。不同文化有不同的專長。
江湖是指自然形成的社會
社會是指人為組織的社會
「相忘江湖」,是江湖一詞的出處,這個「江湖」和現在一般的「江湖」,意義不大相同。「江湖」的現在意義是中國人社會有需要而借「相忘江湖」逐漸演變出來。西方沒有江湖的觀念,是他們的思想在這方面比中國狹窄,不是語言本身的問題。
「默契」的英語可以是 tacit agreement 或 mutual understanding 等,很容易說出來。但問題是他們的社會對這需要不大,沒有普遍使用,是他們的思想在這方面比中國人狹窄。「默契」、「心有靈犀一點通」、「心領神會」在中國人社會人人都懂。默契之後就會 cooperation/collaboration/coordination,這些詞英語就很普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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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4-04 10:44
默契之後還有投契
投契之後就撻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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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4-04 10:51
江湖人物
行走江湖/闖蕩江湖
流落江湖/落魄江湖
江湖術士/江湖騙子
人在江湖 身不由己
笑傲江湖
浪迹江湖
江湖規矩
江湖地位
江湖告急
身在江湖 心懸魏闕 (「魏闕」是指朝廷,即江湖的相反)
最新出現的:
江湖飯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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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4-07 22:17
例如「講義氣」是一種江湖規矩。那麼「講義氣」是否不及「講法治」?
童言無忌 發表於 2012-3-31 22:05
中國人的德治,法國人的社會契約論,均是「講義氣」,不是「講法治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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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4-08 21:27
congenial
英文慣用語hit it off的涵義和「撻着」相近,但除了「撻着」之外,還含有「一見面就很投契」、「相處得來」和「談得攏」的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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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4-09 20:22
“球員之間的默契”以“球員之間的合作”代替。
解 釋 climb every mountain, cross every sea, 唔 使 講 都 易 過 ”行 走 江 湖 “十 倍 百 倍 ﹐ 話 唔 係 嘅 只 係 自 欺 欺 人 。
]
“球員之間的默契”以“球員之間的合作”代替,可以的,但意義就會大打折扣。
話“球員之間的合作”可代替“球員之間的默契”,只係自欺欺人。
話“球員之間的合作”比“球員之間的默契”易明,是你智商較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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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4-10 20:20
[
「江湖」hood,cosmos (I'm now down the hood [流落江湖] and need your help.)
「孝順」caring, loving (a caring son, a loving daughter...)
「緣份」meant to be, destiny (It was meant to be that we met and got married.)
「默契」click, one-mind (We're on the wave-length about this.)
「行走江湖」wandering lands and seas
「笑傲江湖」Have pride and a smile, will travel......
「人在江湖 身不由己」reluctantly worldly
]
假設
(0)某語言沒有「郊區」的觀念,只能說離開了市區。「江湖」就說不在朝廷控制之民間。
再假設某語言這樣說默契:我們在思想上同路了。
(1)必須有上下文才知「同路」是默契之意,否則是“一同行走”之意。
(2)用得多了,人人知道「同路」是有默契之意。即一詞多義。
(3)變成單一用途,如「靈犀」,只用作默契之意。
>「江湖」hood,cosmos (I'm now down the hood [流落江湖] and need your help.)
這樣的說法,英語極其量只是在(0)和(1)之間。
>「孝順」caring, loving (a caring son, a loving daughter...)
英語還在第(0)階段。
>「緣份」meant to be, destiny (It was meant to be that we met and got married.)
錯的,較正確是 It was meant to be that we met,但不能說這是一個詞。
>「默契」click, one-mind (We're on the wave-length about this.)
英語在第(1)階段。
>「行走江湖」wandering lands and seas
>「笑傲江湖」Have pride and a smile, will travel......
英語在第(-1)階段,因為江湖不應包括少人類活動的郊外和大海,這是中文的「浪跡天涯」,和江湖大纜扯唔埋。例如笑傲江湖,是笑傲江湖上的其他人,對象是人,不是大自然。對死物也笑傲的人,精神有點問題。
> 「人在江湖 身不由己」reluctantly worldly
英語在第(0)階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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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4-11 19:17
「緣份」meant to be, destiny (It was meant to be that we met and got married.)
(a)錯的,較正確是 It was meant to be that we met,但不能說這是一個詞。
(b)勉強說「命中注定相遇」是一個很長的詞,但 it-was-meant-to-be-that-we-met 這樣寫仍然不能算是一個很長的詞,因為要決定是is是was,是we是they,不能獨立出來。
(c)而且,不是人人都相信命運,可以是偶遇,it was happened by destiny that we met / it was happened by chance that we met。
其實「有機會相遇」較為正確。
(d)「緣」和「份」還有深入的意義,是「有機會相遇並維持關係」。因此可以衍生出「有緣有份」、「有緣無份」、「無緣無份」,還可以想像一下什麼是「有份無緣」,英語就難搞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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